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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关税利器-原产地证书(FORM E)

2017-06-03 浏览量(3556) 来源:易出口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宣告建成,中国与东盟开始步入零关税时代。目前,自贸区成员国包括:文莱,菲利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新成员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共十国。根据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出口到上述东盟国家的产品,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享受到零关税待遇:

1、产品完全原产于本国;
2、来自非东盟自贸区成员国的原材料货值,占出口产品的货值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3、来自非东盟自贸区成员国的原材料,经过充分加工后制得的产品。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出口产品,同时应在产品的运输途中未经过任何非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或者途中经过非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时,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转换运输工具或作临时储存(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除外),产品在这些国家未经任何其他操作。

在中国,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须到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关税原产地证书(FORM E)。

企业在申请原产地证书(FORM E)时,易出口网提醒您:
1、及早注册,由于FORM E是进口商享受零关税优惠的凭证,而产地证注册调查又需要时间,因此对于自营出口到东盟成员国的,应尽早申请原产地证书,不要等船已到目的港才仓促申请而影响通关;
2、申报时品名和HS编码尽量具体详细,建议提前询问目的国进口商,根据当地要求由其对单证格式予以确认,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务必遵守进口国(目的国)的法律法规,避免盲从进口商要求产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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