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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李和邮件税如何征收

2017-09-29 浏览量(2204) 来源:易出口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对超过海关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收的税金,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五章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目前,进口税税率共设为四档,分别为10%、20%、30%和50%。
1、适用第一档1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其制品、食品、饮料等;
2、适用第二档20%税率的物品主要包括纺织品及其制成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码相机及其他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含配件、附件);
3、适用第三档30%税率的物品为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系指完税价格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手表);
4、适用第四档50%税率的物品为烟、酒、化妆品。

进口税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负责缴纳,包括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进境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物品的收件人。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

进口税从价计征的,其计算公式为: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进口税税额

对于进口税的计算和缴纳,根据邮寄与自带进境的不同,有一定的免征额和差异,具体请阅读文章《个人物品入境免税额是多少》(首页-专业文库-报关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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